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相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盛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于
参加验收的有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测单位、监理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的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认为鄂尔多斯市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和监管设施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鄂尔多斯市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和监管设施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在http://www.jznygf.com/index.aspx公开验收情况,详见附件。
公开时间:2019年
建设单位联系人:霍先生
联系电话:15100918667
报备单位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15326963043
附件:
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鄂尔多斯市盛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