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2日,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等文件要求,组织了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各矿洗煤厂技改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邀请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验收监测单位、设计施工单位和专业技术专家共14人组成了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核查了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情况、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对验收报告表及相关材料的详细介绍,经质询、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本次邢台东庞通达煤电有限公司西庞洗煤厂技改工程、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葛泉矿洗煤厂技改工程验收内容建设满足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了“三同时”制度;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项污染物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污染物排放量满足总量指标要求,该项目可以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现对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各矿洗煤厂技改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1年12月17日-2022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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