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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15投资者保护主题教育”——案例(一) -最新凯时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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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谣言不能信   辨认真伪需仔细

(一) 案情回顾

有这么一家上市公司,在股吧中流传出其要进行重组的风言风语。2014年4月底,东方财富股吧某上市公司的界面上出现一个帖子,称“该上市公司将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多路私募基金正在谋划举牌该公司,拿下控制权,对公司进行大规模业务整合和重组,二级市场股价将一路飙升。大股东现在非常被动,连夜召集多家券商寻找白衣骑士和质地优良的资产注入该上市公司,以应对私募基金的狙击,保住控制权”,以及“经向公司内部人士求证,公司高管最近都贴了封口令,凡是涉及资产重组的话题高度保密,不能发言。这种高度保密,只针对资产重组的封口令以前从来没有过。现在,公司股价暴涨,也不排除大股东参与了二级市场股权争夺的反击战”。

5月中旬,发表上述言论的账号在东方财富股吧再次发表“这次的借壳可能已经谈妥”的帖子,称“据传,该上市公司重组最近频繁接触,可能已经谈妥。二级市场的股价已经对借壳重组充分佐证”。上述帖子点击量均达3000 次以上。两日后,该上市公司发布澄清公告,针对网络上有关重大资产重组的传闻进行澄清。

在一看好像没毛病,谁知这场传谣与辟谣的闹剧竟是董事长带头自导自演的一出戏。董事长看到上市公司股票近两个月价格大幅上涨,就跟董秘说发个没有重组的澄清公告压一压股价。董秘说市场上没有重组传闻,这澄清公告不好发,董事长便说,没有条件就创造条件嘛,要想办法把这澄清公告发出去。两人经过一番勾兑,想出了先安排人在股吧上发帖,再出澄清公告的主意。

澄清公告发出后,公司股价确实应声下跌4%,不过董事长和董秘等相关人员也领到了证监会的一纸罚单。因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董事长、董秘被处以20万元罚款,发帖人被处以5万元罚款。

(二) 案件分析与启示

我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扰乱证券市场的行为人,根据《证券法》 第二百零六条,除由证监会责令改正外,法律责任还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本案中,上市公司的董事长等相关人员自导自演了一场“重大资产重组”传谣与辟谣的闹剧,其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属于扰乱证券市场,最终受到了相应的惩罚,这也给上市公司的企业形象抹了黑。

如今,自媒体发展如火如荼,信息来源五花八门,投资者要擦亮眼睛仔细甄别信息真假,千万别被所谓的“知情人士”牵着鼻子走。那些小道消息、绝密传闻、重磅曝光,很可能是某些别有用意的人士放出来的诱饵。

投资者在看到抓人眼球的消息后,先在网上搜索下,看一看信息的出处,如果只是网络帖子,可信度就要打个折扣;再搜索一下信息中的关键词,多方了解当前报道情况,避免偏听偏信。针对股市谣言,切忌“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理,一定要多方参考,相信官方媒体和权威来源的信息,不可偏听偏信,以免造成损失。

 

摘自《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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