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案例简介
王大哥是一名资深股民,业余时间非常喜欢钻研股票。 这几天,他对自己持股的某上市公司拟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深入研究,发现上市公司收购的标的公司估值非常高且业绩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在了解到该上市公司即将召开股东大会之后,王大哥马上报名参会,希望与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
在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现场,王大哥积极提问,向上市公司表达了自己对于本次重组事项的担忧,希望上市公司董监高能对他提出的问题作合理解释。 该上市公司董事长强硬打断王大哥的问题,说道: “这位先生,你只不过是个小股东,又不是监管部门,凭什么问这些?” 王大哥回答道: “董事长,您不要误会。 质询权是 《公司法》赋予股东的,我是上市公司的合法股东,依法享有质询权。”董事长面露不悦地说道: “你行使股东权利,怎么不关注一下我们公司好的方面呢? 关注最新凯时注册公司好的方面,这才是真正行使你的股东权利,我看你就是来挑刺的吧!” 王大哥不卑不亢地回答道: “董事长,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应就股东的质询作出解释和说明。 这不是我无理要求,而是有相关规定的。” 在王大哥的争取之下,董事长这才不情愿地对问题进行了简单回答。 事后,王大哥拨打了该上市公司所属的证监局的投诉电话,向证监局反映了上市公司阻碍其质询的情况。 证监局向上市公司和王大哥都核实情况后,要求上市公司和王大哥协商和解。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主动向王大哥电话道歉,并承诺一定督促公司董事加强学习股东权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尊重和保护中小股东的权利。
二、 案例分析和启示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第二十九条规定,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应就股东的质询作出解释和说明。 股东大会是股东与上市公司沟通交流的重要场合,上市公司应当重视股东大会上的股东质询环节,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供稿单位: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