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冀办发〔2010〕30号)精神,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相关规定, 河北省出台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为落脚点,以管理标准化、操作标准化、现场标准化为核心,持续、稳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通过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安全保障。其中明确煤矿工作目标:2011年底前各类生产矿井中大型煤矿(≥120万吨/年)全部达到国家级和省一级标准化以上,中型煤矿(30-120万吨/年)全部达到省二级标准化以上,小型煤矿(≤30万吨/年)全部达到省三级标准化以上;所有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资源整合矿井竣工验收时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三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