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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就当前电力煤炭供需形势召开新闻通气会 -最新凯时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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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就当前电力煤炭供需形势召开新闻通气会

    613,国家能源局就当前电力煤炭供需形势召开新闻通气会,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许永盛介绍了2011年下半年电力供需形势及保障措施。国家能源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曾亚川、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共同出席会议,并就煤电供求、电企融资等问题回答记者问。

电力供需形势及保障措施

    一、国民经济运行平稳,电力需求得到较好保障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稳妥地把握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国民经济总体保持平稳运行,继续朝着宏观调控预期方向发展。

    与此同时,国际经济环境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依然很多,国内经济运行也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从国际看,世界经济虽正在缓慢复苏,但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除。一些国家主权债务风险增加,全球通胀压力不断加大,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高位震荡。特别是西亚、北非政局动荡和日本强烈地震,给世界经济带来新的变数。这些都会通过各种渠道不同程度地影响我国经济,加大保持国内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难度。从国内看,一些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仍比较突出,经济运行中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是物价上涨压力仍然较大,部分“两高”行业生产有所反弹,节能减排任务艰巨。

    复杂的国内外发展环境,给电力供需形势带来明显影响。一季度,工业特别是高耗能行业增速较快回升,气温较低取暖负荷增加,导致电力需求明显上升。3月份全国日均发电量128亿千瓦时,接近去年迎峰度夏高峰期水平,部分地区电力供应偏紧。进入二季度以来,电力消费淡季不淡,需求继续保持较高水平。4月份,全国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5成,为近50年来历史同期最少,水电增速比3月份回落21个百分点,对华中等水电比重较大地区电力供应带来直接影响。5月份,部分地区供需紧张形势有所加剧,浙江、湖南、重庆和贵州等地供需矛盾较为突出。近期,南方地区出现强降雨,水电出力有所增加,一些地区的供需矛盾得到一定程度缓解。

    5个月,局部地区电力供需偏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需求过快增长,也有水电出力下降以及煤炭进口减少等供给因素的影响。从深层次看,很大程度仍是经济结构不合理、发展方式粗放、过多依赖能源资源消耗和体制机制尚待完善等问题所致。

    为缓解供需矛盾,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能源企业,加强运行调节和综合协调,采取针对性措施,增加有效供给,使电力生产供应在去年较高基数的基础上,继续保持了两位数增长,全面保障了重点需求,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迎峰度夏情况复杂,总体形势不容乐观

    从趋势上看,进入迎峰度夏后,随着工业生产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和空调集中使用,电力需求将明显增加,总体供需依然是趋紧态势。

    在充分认识今年迎峰度夏电力供需形势严峻性和复杂性的同时,也要看到做好工作有不少有利条件。首先,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已多次就今年电力供需形势和做好迎峰度夏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提早做全面周密细致的研究部署,采取综合措施缓解矛盾。为有效解决电力生产供应中出现的矛盾和困难,在通胀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国家已相继调整了部分地区上网和销售电价,为增加电力供应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第二,煤电运供应能力比较充足。近几年我国煤炭生产、运输能力大幅增长,能够满足经济正常发展需要。去年,煤炭产量32.4亿吨,居世界第一位,今年以来还保持着10%以上的增长;全国铁路煤炭运量达到20亿吨,预计今年增长12%以上。目前,全国重点电煤库存超过6000万吨,平均可用17天;秦皇岛港煤炭库存600万吨,处于合理水平。全国发电装机容量已达10亿千瓦,从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看,仍有相当的提升空间。通过进一步做好优化调度和余缺调剂,发挥好现有生产能力,可基本满足正常需要,即便是少数存在供应缺口的地区,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供需矛盾。第三,各有关方面提前谋划,精心准备。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落实国务院要求,张平同志多次主持会议,专题研究煤电油气运供需形势和应对措施;从年初开始,就会同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预研预判今年电力迎峰度夏走势。4月份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集中力量,多次深入电力、煤炭企业调研,研究实施综合应对措施,缓解煤电矛盾;在4月下旬召开的全国经济运行工作会议上,做了专题部署。各地经济运行调节部门和有关方面认真履行职责,周密制定应对方案,积极落实各项措施,提前做了大量工作。第四,各地在调整结构、加强需求侧管理上探索了一些好的做法。近年来,各地注重利用能源资源约束形成的倒逼机制,加大节能减排力度,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单位产值能耗水平出现不同程度下降。经过历年迎峰度夏实践,各地在加强需求侧管理、实施有序用电等方面积累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为做好今年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统筹安排,扎实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

    做好今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对于巩固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成果,确保经济平稳发展;对于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对于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国家发改委于2011610召开《2011年全国电力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对相关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拟着重做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第一,充分发挥现有产能,努力增加电力供应。电力企业要认真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努力多发多供。火电厂要加强管理,严格成本支出,降低度电煤耗和财务费用,积极采购电煤,全力避免缺煤停机和非计划停运;水电厂要加强来水预测,在确保防汛和大坝安全的前提下多发电,避免弃水。电网企业要科学制定和灵活调整电网运行方式,统筹安排机组和线路检修,强化统一调度,加强厂网沟通,组织好跨区、跨省输电,提高常态下资源合理配置和紧急状态下相互支援能力。

    为增加电力供应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加大协调督促力度,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基础上,力争在今年用电高峰期间,有更多的发电机组和输电线路投产运行。

    第二,增加煤炭有效供给,满足发电需要。各产煤省要加快资源整合进度,力争在迎峰度夏期间投入更多生产能力。各地要及时掌握电煤供应动态,督促煤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增加有效供给,优先生产和供应电煤;对本地区煤炭流通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理自行出台的各类煤炭收费;取缔限制煤炭出省(区)等干扰正常运销秩序的各种不合理做法。铁路部门要进一步挖掘运输潜力,优化运输结构,加大对电煤特别是供应紧张地区的运输倾斜力度。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电煤运输指导,落实好运力,缩短在途、在港时间,提高运输效率。煤炭产运需各方都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期限、价格,认真履行电煤合同,提高兑现率。有关方面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把稳定煤价特别是电煤价格作为今年价格监管的重点内容,维持电煤价格基本稳定。

    第三,强化需求侧管理,推进节能减排。在迎峰度夏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调整经济结构、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推进节能减排的要求;各地要按照《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有序用电管理办法》规定,科学编制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

    一要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通过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实现节能减排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也是缓解当前能源供需矛盾的治本之策。各地要进一步利用当前市场形成的倒逼机制,搞好需求侧管理,合理配置电能资源,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二要切实保障重点用电需求。电力供应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任何时候都要把居民生活等重点用电,摆在突出位置,全力予以保障。各地经济运行调节部门、电网企业要立足今年的供需形势,明确保障范围,强化工作责任,制定完善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市县两级要切实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正确处理一般用电和重点用电之间的关系,绝不允许与民争电;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措施,鼓励新闻媒体、社区群众进行监督,把保障老百姓生活用电落到实处。

    三要真正把不合理用电限下来。在有序用电方案实施过程中,要建立健全会商机制,完善预警发布制度,提前做好错避峰预警;充分发挥峰谷、丰枯、尖峰等需求侧电价的积极作用,促进移峰填谷和节约用电;综合运用错峰、避峰措施,注重发挥负荷管理系统、电能服务平台等技术手段作用,平衡供应缺口,避免不必要的拉闸限电;在缺口缩小时,应及时释放用电负荷,做到快下快上,减少限电损失。同时,要加强方案执行效果的考核和监督检查。

    第四,完善应急管理,有效防范应对突发事件。各有关方面要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电力应急预案,强化电力应急与社会综合应急的衔接,加强演练;督促重点用电单位配备保安电源,有效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在迎峰度夏期间,电力企业要加强与气象、防汛、地质灾害预防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应急联动,落实防汛和大坝安全责任制,确保准备充分、反应迅速、措施有效。

    第五,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迎峰度夏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加强发电、输电、供电、供煤等关键环节的综合协调,着力解决好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适时组织对跨区跨省送电、有序用电方案执行、重点电煤合同兑现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不合理做法。各地经济运行调节部门也要主动会同有关方面,全面加强对天气、来水、存煤、供气等影响电力生产供应因素的实时监测,充分运用厂网协调例会等平台进行沟通会商。做好综合协调,积极创造条件,支持电力企业提高大容量、高参数火电机组利用小时,多发多供水电、风电;严格发电运行考核,及时兑现奖惩措施,对借故少发电或不发电的做法,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加强电力设施保护,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等违法行为。

    第六,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各地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引导社会正确认识能源供需形势;大力宣传“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节能减排的要求,以及各地区和各部门增加有效供给、抑制不合理需求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于违反有序用电方案、擅自拉限居民生活用电、干扰正常供用电秩序等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在作好上述工作的同时,还需要着眼长远,按照标本兼治原则,做好科学规划,深化相关改革,全面提高供应保障能力。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在组织研究能源发展战略,抓紧编制“十二五”能源规划、产业政策与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及分解落实机制,包括煤炭规划、电力规划、电网规划和煤炭、电力产业政策等,明确未来五年我国能源发展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合理把握建设节奏,稳步增加煤炭生产,优先发展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适度布局大型煤电基地,同步发展电网设施和煤炭运输能力,提高能源供应保障能力。会同有关方面,加快研究和推进煤炭、电力体制改革,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等,为能源工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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